香港有限公司因欠债而被强迫清盘,风险由谁来承担

如果我的香港有限公司因欠债而被强迫清盘,风险由谁来承担?  

 答:在法律上,个人和有限公司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。股东负有债务上的责任,但只以其购买的股份为限董事没有债务上的任何责任,只是有行政上的责任,行政责任包括申报年报、核数师报告,另外要看一看行政上有没有什么非法行为导致公司倒闭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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